交易帳戶使用條款與細則
21 天前 · 更新於

交易賬戶補充條款

 

簡介

  1. 本補充條款(以下稱「補充條款」、「本協議」或「條款」)為 Zoomex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稱「本公司」、「我們」或「我方」)所提供之平台服務條款的補充說明與規範。

  2. 當您透過本公司網站申請開立 交易帳戶(Trading Account,下稱「TA」)時,即表示您同意並受本補充條款及本公司之平台服務條款共同約束,並以此規範您對 交易帳戶 的存取、使用及交易行為。

  3. 若本補充條款與平台服務條款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或衝突,應以本補充條款為優先適用。

 

風險揭露聲明

  1. 帳戶功能統一之影響
    當您申請開立 交易帳戶(Trading Account,下稱「TA」)時,即表示您已理解並確認:原適用於既有帳戶的相關功能將被整合為統一模式,此整合屬不可逆轉之變更,先前各自獨立的功能將合併並受本條款之共同約束。

  2. 資產適用範圍之改變
    申請 交易帳戶 後,原先僅用於特定用途的資產亦將一併納入 交易帳戶 條款之適用範圍。這表示原本獨立並專用於保證金的資產,將可能受 交易帳戶 下的 保證金及強制平倉 規則所約束。

  3. 自動借貸機制及利息責任
    交易帳戶 設有自動借貸功能,當您的抵押品或已結算頭寸出現資金缺口時將自動啟動借貸機制。該借貸會產生利息,您需承擔借貸本金及利息之償還責任,並須補足任何差額。

  4. 槓桿交易的高風險性
    本公司特此提醒,透過保證金進行資產交易具高風險,可能導致損失超過您原存入帳戶之資金。因此,您應確保已充分理解槓桿交易所涉及之風險並審慎評估自身承擔能力。

  5. 保證金購買與抵押品風險
    當您購買資產時,可選擇全額支付或向本公司借入部分或全部資金。如選擇借入資金,您須開立保證金帳戶,並以已全額支付之資產作為抵押品。若抵押資產價值下跌,將導致抵押品價值減少,本公司保留採取必要措施(包括出售您在本公司帳戶內之抵押品或發出追繳保證金通知)以維持帳戶所需資產價值之權利。

  6. 無義務發出追繳保證金通知
    根據本協議,本公司通常不會發出追繳保證金通知,亦不會為補足保證金不足而增加您的帳戶資金。若未達保證金要求,本公司可直接出售您帳戶內之持倉以滿足保證金需求,無須事先通知您,且您不得選擇被平倉之倉位、時間或順序。

  7. 可能承受超過入金額之損失
    購買資產時若使用保證金,當資產價值下跌,您可能需補充額外抵押品以避免該資產或帳戶內其他資產遭到強制平倉。如抵押品價值低於保證金要求,或本公司提高保證金標準,您授權本公司得於無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出售帳戶內權益以補足不足部分;若平倉所得不足以填補缺口,您仍須依法補繳剩餘差額。

  8. 使用者風險管理義務
    本公司無義務在執行追繳保證金或平倉前聯繫您,因此您應自行留意最新保證金要求並確保持倉符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同時實施妥善風險管理。

  9. 平倉決策權與保證金要求調整
    您無權選擇為滿足保證金要求而被平倉之資產,本公司擁有完全裁量權決定平倉之倉位以維護自身權益。本公司可隨時單方面修改及提高保證金要求且毋須事先書面通知,此等變更通常立即生效並影響現有持倉。若您的保證金使用未符合新標準,將可能立即遭到平倉。

  10. 利息與費率變動風險
    為維持空頭部位而借入保證金將產生利息成本,相關利率與費用可由本公司自行決定並隨時變動,恕不另行通知。該利息成本將減少您的投資收益。

  11. 保證金質押風險
    您可將借入之保證金用於質押資產,但需承擔質押後可能失去對該資產的控制權(例如受質押網路限制),並可能無法償還借貸資金。在此情況下,您仍需持續支付利息直至資產償還完畢,請謹慎評估相關風險。

  12. 放空交易之特殊風險
    放空資產交易涉及額外風險,可能導致重大損失。如未能維持足夠保證金,本公司可強制買回該資產以平倉,若資產市價高於放空時之售價,將造成重大虧損。由於資產價格上漲無上限,放空交易具有無限市場風險及潛在巨大損失。本公司需從自有庫存、外部流動性提供方或其他用戶的流動性池借出資產以供放空,借入資產可隨時被召回且不另行通知。如發生資產被召回且無法再次借入之情況,本公司得在無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為您買入資產以平倉短倉,您須承擔因此產生之任何損失及相關交易手續費或佣金。

 

釋義與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明確規定外,本協議中所使用且已大寫之詞彙,應依照平台服務條款所賦予之定義解釋。

「帳戶」或「交易帳戶」 指您在本公司開立的 交易帳戶(Trading Account)
「受支援資產」 指平台所列示並支援的各類資產。
「抵押品」 指您在 交易帳戶 中可用的 權益(Equity),您已理解並同意將該權益視為質押與擔保品,以作為本公司提供保證金(Margin)之擔保。
「現金餘額」 指 交易帳戶 中完全無負擔之支持資產,並以 特定資產估值(Specified Asset Valuation,SAV) 所計算的現貨資產餘額。
「合約產品」 指任何以 USDT永續合約或反向永續合約。
「權益」 指 現金餘額 與 未實現損益(Unrealized P&L) 及 合約產品 之總和,扣除借貸工具(Lending Facilities)的負債與債務。
「強制平倉」 指因 抵押品 或 保證金 未達保證金要求(Margin Requirements)時,在 交易帳戶 下對支持資產進行的強制出售。
「保證金」 指您依據抵押品的 SAV 估值及當前保證金要求,向本公司借入並專用於槓桿交易的資產金額。
「追繳保證金通知」 指本公司通知您需補充或提高抵押品之要求。
「未實現損益」 指若合約產品相關義務即時結算時,將產生的潛在盈虧。
「特定資產估值」或「SAV」 指本公司用以評估支持資產價值的計價準則,以 美元(USD) 計算資產價值,用於決定可提供之保證金額度。

 

陳述與保證

  1. 您在此陳述並保證:

    - 存入您帳戶並作為 抵押品(Collateral) 的資產並非借入資金,且完全不受任何抵押、擔保、留置權或其他權益之限制;

    - 您已閱讀、理解並接受上述與借貸風險相關之風險揭露保證金要求,並同意履行對本公司所承擔之義務;

  2. 如前述任何陳述或保證不再真實有效,您同意並承諾立即通知本公司。

 

保證金帳戶、保證金及自動強制平倉

1. 保證金須始終符合本公司所訂立之 保證金要求(Margin Requirements),您同意並承諾維持帳戶保證金於該要求範圍內。本公司保留權利,可依自主判斷隨時調整適用於您或任何用戶的保證金要求及/或 特定資產估值(SAV) 準則,且無須事先通知。網站上所顯示之保證金要求僅供參考,並非最終實際標準,實際要求可因市場情勢而迅速變動並即時生效,無須另行通知。

2. 為判斷您是否符合本公司之 保證金要求(Margin Requirements),本公司將依自主判斷計算您帳戶內資產的 特定資產估值(SAV)。本公司之計算結果可能與其他市場公佈的估值與價格有所差異,您同意無條件接受並遵守本公司所採用之 SAV。

3. 您僅可使用 交易帳戶 中的可用保證金進行 槓桿交易(Margin Trading),並持有依本協議所提供保證金購買之槓桿交易產品,前提是您必須隨時依當前 保證金要求(Margin Requirements) 維持帳戶內足額抵押品(Collateral)。

4. 當您在帳戶中使用保證金時,即表示您同意並承諾,將 交易帳戶 下所有 支持資產(Supported Assets),不分順序、種類、數量或規模,均作為保證金延伸之 抵押品(Collateral)

5. 當您開立 交易帳戶 時,即表示您已理解並同意,允許帳戶內所有 支持資產(Supported Assets) 用於各項訂單的結算。您亦同意,若指定結算資產餘額不足,本公司有權(但無義務)以您 交易帳戶 現金餘額(Cash Balances) 中的其他可用支持資產進行結算。

6. 本公司之 保證金要求(Margin Requirements) 或風險控制措施,可能包含槓桿倍數限制或持倉規模限制。若達到或超過該等限制,您可能無法再下新訂單,並授權本公司於無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為使您的帳戶重新符合相關保證金要求,得平倉現有 槓桿交易產品(Margin Trading Products)、關閉未成交訂單及/或代表您執行降低風險之交易。

7. 您承諾將隨時監控帳戶狀態、適用之 保證金要求(Margin Requirements) 及/或 特定資產估值(SAV) 準則,確保始終維持足額 抵押品(Collateral) 以符合本公司之保證金要求。

8. 您已知悉並同意:

  1. 追繳保證金通知(Margin Call)
    本公司有權但無義務向您發出追繳保證金通知。一般情況下,本公司並不會主動發出通知,因此您須自行負責監控帳戶狀態、適用之 保證金要求(Margin Requirements) 及/或 特定資產估值(SAV) 準則,並在市場高度波動時適時調整持倉,以避免遭到 強制平倉(Liquidation)。

  2. 自我監控責任
    無論是否收到風險提示或追繳保證金通知,您均需自行負責隨時監控帳戶、保證金要求及/或 SAV 準則,並確保持有足額 抵押品(Collateral) 以滿足保證金要求,特別是在市場波動期間。

  3. 未履行義務後果
    若您未能履行追繳保證金通知或未能維持足額抵押品,帳戶可能受到特定限制,或您的持倉將面臨強制平倉。

  4. 強制平倉損失責任
    因強制平倉產生的任何損失均由您自行承擔,包括因資產價格於短時間內劇烈波動而導致之自動強制平倉所造成的損失。

  5. 責任免除條款
    對於以下情況所引起或相關的任何強制平倉,本公司不對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擔責任:

    • 未發出風險提示及/或追繳保證金通知;

    • 發出風險提示及/或追繳保證金通知時之延遲或系統故障;

    • 您延遲收到風險提示及/或追繳保證金通知。

9. 您進一步知悉並同意:

  1. 您須承擔所有與 強制平倉(Liquidation) 相關之 交易手續費(Transaction Fees)。

  2. 您須承擔因強制平倉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3. 如本公司依本協議行使任何或全部權利而導致強制平倉,本公司對因此產生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0. 如您的帳戶 抵押品(Collateral) 不足以符合 保證金要求(Margin Requirement),本公司得拒絕接受您的任何訂單,並可在審核帳戶保證金狀態期間延遲處理該訂單。

11. 如您擁有多個帳戶或子帳戶,本公司有完全自主權決定,於適用 保證金要求(Margin Requirements) 時,將該等帳戶合併計算或分開計算。您因此知悉並同意,此舉可能導致整體保證金要求高於原先顯示水準,且即使其他帳戶仍有剩餘資產,也可能導致其中某一帳戶或子帳戶的持倉遭到 強制平倉(Liquidation)。

12. 當您未符合 保證金要求(Margin Requirements) 時,不得依賴本公司主動關閉或平倉您帳戶內的持倉。特別是,您不得將 自動強制平倉(auto-liquidation) 系統視為 止損指令(stop-loss order),亦不得假設本公司會透過平倉行為防止您的虧損超過已存入的資金。同時,本公司得依自主判斷及基於自身利益,延後或選擇不對存在保證金不足的帳戶進行平倉,且對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概不承擔責任。

13. 本條款及 保證金要求(Margin Requirements) 旨在維護市場完整性,並非為保障您的利益而設。然而,您理解並同意,使用本公司提供之保證金服務,即表示您將受本協議、特定資產估值(SAV) 準則及保證金要求所約束。本公司未執行或未強制適用本協議或保證金要求之情形,並不賦予您對本公司提出任何主張之權利,且本協議中任何內容皆不構成本公司承諾必定適用或執行保證金要求之保證或義務。

 

擔保權益

您帳戶中所有足額之 抵押品(Collateral),均視為已依當前 保證金要求(Margin Requirements) 及/或 特定資產估值(SAV) 準則,為所申請並獲授予之保證金提供擔保。

您在此將所有類型之抵押品質押予本公司,並授予本公司依法享有 優先順位第一順位質權與擔保權益(first-priority lien and security interest),以確保您在本協議或任何與本公司簽訂之其他協議項下所產生的履約、義務及債務,於適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受到擔保。

 

強制平倉與抵銷

1. 若您的帳戶於任何時刻未達 保證金要求(Margin Requirements),本公司可在不限制其他權利的情況下,於無須事先通知且不分順序與優先次序之條件下,出售、關閉或以其他方式平倉您在本公司或其代理人、經紀商持有的任何帳戶中的全部或部分 持倉、槓桿交易產品(Margin Trading Products)、資產或抵押品(Collaterals)。

2. 強制平倉通常會自動執行,但即便如此,若您的帳戶、抵押品(Collateral)或支持資產(Supported Assets)未達 保證金要求(Margin Requirements),本公司並無義務採取任何行動。您理解並同意,本公司有權(但無義務)依自主判斷,於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不分順序與優先次序,且無須事先通知,即可對您於任何帳戶(無論個人或聯名)內的全部或部分 持倉、槓桿交易產品(Margin Trading Products)、資產或抵押品 進行強制平倉及/或抵銷,若出現以下任一情況(以下合稱「強制平倉觸發事件(Liquidation Trigger)」):

  1. 您的帳戶出現赤字。

  2. 您的抵押品不足以符合保證金要求。

  3. 本公司依自主判斷,預期您所持任何倉位可能或將導致未來違反保證金要求。

  4. 您執行訂單時資產不足。

  5. 本公司依自主判斷認為執行強制平倉對保護您屬必要或適當。

  6. 您在本協議、服務條款或保證金要求中發生違約或任一條款之違反。

  7. 本協議終止。

  8. 任一方啟動法律或調查程序。

3. 您須對因 強制平倉(Liquidation) 所產生或於平倉後仍存在的帳戶缺口承擔責任,並應立即向本公司支付該等差額。若您無法支付此等缺口,您同意並授權本公司在您的 交易帳戶 出現赤字時,為您提供支持資產(Supported Assets)之 借貸服務(Lending Facility),並接受本公司有權就該借貸服務按網站公佈並可由本公司自主隨時調整之現行利率向您收取利息,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項義務於本協議終止後仍持續有效。

4. 您同意並承認,本公司無義務(且在某些情況下亦無法)依特定順序或優先次序對任何 保證金(Margins) 進行強制平倉,以降低您因 借貸服務(Lending Facilities) 所產生的利息支出。您同意並承諾支付因借貸服務所產生的全部 利息(Interests)。

5. 本公司對於因該等 強制平倉(Liquidation)(或因本公司未執行平倉)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概不承擔責任,即使您在之後以更不利的價格重新建立已被平倉之倉位亦同。您應對因本公司執行該等平倉所產生或相關的所有行為、疏忽、成本、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及責任進行賠償,並使本公司免於承擔任何損害。

6. 在發生 保證金不足(Margin deficiency) 時,本公司可酌情允許您提出帳戶內資產 平倉順序 的請求,但該請求對本公司並無約束力,本公司保留最終自主決定被平倉資產及其平倉順序與方式之權利。本公司可依自主判斷以任何方式執行平倉,且本公司或其關聯方可作為該等平倉交易的對手方。

7. 若本公司因任何原因未對您的槓桿持倉進行平倉並改為發出 追繳保證金通知(Margin Call) 時,您理解並確認,同時授權並指示本公司向您提供貸款,以維持您的 保證金(Margin) 水準。

8. 您須於本公司提出要求時,償還所有 借貸服務(Lending Facilities) 及其所產生的 利息(Interest)。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可依自主判斷,將您帳戶內資產出售所得依以下順序進行分配:首先用於支付到期未付之利息,其次用於支付尚未結清之各項費用、手續費或其他應付支出,最後用於償還借貸服務之未清本金。

9. 您應自行全權負責並承擔所有與 槓桿交易(Margin Trading) 或使用 保證金(Margin) 相關之行為及全部損失風險,包括但不限於第 2、5 與 7 條所述之風險。本公司明確聲明,對於因您存取或使用槓桿交易服務所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損害,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帳戶暫停

如發生 強制平倉觸發事件(Liquidation Trigger),您同意本公司擁有完全自主權與最終決定權,可在無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凍結您帳戶全部或部分資產及/或直接對您的帳戶持倉進行操作。